〔2025〕51号
根据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属地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注销商丘市金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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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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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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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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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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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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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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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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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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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金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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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252008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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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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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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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工业大道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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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丘市金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得继续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30日内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同时,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后的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处置已产生的融资担保责任直至责任解除,做好风险化解和后续追偿、核销等工作,防止发生风险事件。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