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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1亿专项资金池,免收担保费!中原再担保为交通运输行业“加油”

来源:大河财立方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7/21 15:26:43  浏览:38568
河南交通运输行业迎来金融活水的“加油”!中原再担保集团引领全省融资担保体系,撬动金融资源支持道路货运物流行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货车车主融资纾困。


7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运通贷”启动仪式举行。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原再担保集团签约“运通贷”资金池托管协议,中原科技担保与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批量担保合作协议,郑州农业担保、河南省脱颖实业、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三方业务落地签约。


何为“运通贷”?

记者现场了解到,“运通贷”是基于最大限度争取全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000亿元份额,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中原再担保集团联合开展的业务,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道路货运物流行业“两企两个”群体。

“两企”是指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两类企业,具体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中小微物流配送和快递企业。“两个”是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


该贷款主要用于“两企两个”群体困难时期交通物流经营支出、置换经营车辆购置等正常经营开支,期限一般为1年,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变;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资信较好的可适当放宽担保额度,单一融资主体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银行、纳入全省再担保体系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参与“运通贷”业务。


同时,为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放贷效率,“运通贷”借助银行风控体系对融资主体风险整体把控,对贷款业务进行审批、放款,合作担保机构“见贷即保”,即担保机构与银行签订批量担保业务合同,在约定的担保代偿上限范围内承担担保代偿责任。银行向融资主体提供优惠贷款,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中原再担保集团免收再担保费。

经省政府批准,省级财政与各省辖市财政按照6:4比例,共同筹集、建立规模1亿元的交通物流专项贷款担保资金池,其中省财政注资6000万元,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财政共注资4000万元。资金池委托中原再担保集团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对合作担保机构开展“运通贷”融资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资金池规模进行动态调整。


在启动仪式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徐强表示,“运通贷”是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原再担保集团和有关金融机构,为行业企业设计的最优惠信贷利率、最大授信额度且具有交通货运物流行业特点专项信贷产品;更是探索“政银担”等创新合作模式,为行业纾困解难,建立道路客货运、城市交通等行业长效发展机制的有效载体。


中原再担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向东现场表示,此次“运通贷”专项业务合作,是多方强强联合结出的硕果,是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为稳住经济大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此次“政银担”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全省政府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为交通物流企业增信,在促进银行加大对我省交通物流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可以争取中国人民银行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资金支持。“运通贷”专项业务的推广,必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两企两个”力度,扩大交通物流金融供给,打通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中原再担保集团将全力支持‘运通贷’业务拓展,全力保障产品落地。同时,也将继续发挥融资担保杠杆放大和逆周期调节功能,积极运用‘运通贷’业务专项资金池政策,引导全省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能保尽保’,为稳住全省交通运输基本盘,持续推进河南省优势再造战略贡献担保力量。”刘向东表示。

申请“运通贷”,需要哪些条件?

“运通贷”支持的“两企两个”群体(简称融资主体)融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可要求其提供承诺书,承诺就业基本稳定,不拖欠货款、不拖欠工资,维护运输市场稳定。

3.“两企”应具备条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近三年自有货运车辆数及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中小微快递企业应当具有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全部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应当具有营业执照、货运车辆“行驶证”。

4.“两个”应具备条件:使用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四证”“一合同”。“四证”是指货运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一合同”是指《车辆购置合同》。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两证”“一合同”,“两证”指货运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一合同”指《车辆购置合同》。

上述两类情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还需营业执照;个体货车司机还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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