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杞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于2025年7月16日依法注销了该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1
|
开封市
|
杞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
豫B20160222040700
|
3000
|
岳钰淋
|
杞县城关镇建设路中段路北
|
该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不得继续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开封市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30日内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督促其依法依规处置已产生的融资担保责任直至责任解除,做好风险化解和后续追偿、核销等工作,防止发生风险事件。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