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12/23 14:44:17 浏览:57
豫金管〔2025〕128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变更前:董事马剑光、雷霄、马勇、孔双华、朱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剑光。变更后:董事罗亚楠、雷霄、马勇、孔双华、朱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罗亚楠。
二、你单位应督促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三、你单位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