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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动态

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繁重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7/28 9:15:14  浏览:904

  今年以来,从《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到存款利率上限扩大到1.5倍,再到大额存单推出,利率市场化一路加速前行。市场普遍认为利率市场化已经到了“收官”阶段,只差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临门一脚”。

  持续推进了20多年的利率市场化,如果能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年初得以实现,无疑将成为我国金融史上一项重大的改革成就。然而,如果认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就意味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功告成,恐怕还为时过早。

  作为金融领域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系统性改革,利率市场化涉及经济、金融、政府、企业和居民等众多方面。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之后在监管制度建设、金融市场建设、货币政策框架建设和国企改革等方面,还面临着很多难题,需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克服。

  真正的利率市场化绝不是简单地放开贷款或存款利率。按照逻辑分析,利率市场化成功的标志应该包含三层含义,即利率形成的市场化、利率传导的市场化和利率调控的市场化。

  回顾改革历程,在利率形成的市场化方面,可以说其进展最具成效。10多年来,货币当局一面逐步放开利率的政策管制,一面悉心培育利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自1996年6月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后,银行间回购利率、国开行债券和国债利率也随后放开,至1999年,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首先实现。

  在信贷市场,政策利率的放开和市场利率的培育虽然花费了漫长的时间,但总体进展比较顺利。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银行间,后银行与客户;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央行采取逐步放宽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2004年实现了“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阶段性目标,2013年7月取消贷款利率管制,今年5月又把存款利率上限扩大到1.5倍。

  在利率传导和调控的市场化方面,成果也很丰硕。在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自主定价浮动空间的同时,央行在培育金融机构自身定价能力方面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从建立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生成机制,到2013年9月主导成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再到启动运行贷款基础利率(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出台《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使金融机构自主化、差异化、精细化定价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特别要提到的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从2003年开始积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改造,商业银行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财务软约束问题,为市场化利率的形成和货币政策的传导奠定重要基础。

  总体来看,相比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利率传导和调控的市场化进程中遇到的困难更多、更复杂,未来面临的任务也更繁重。归纳起来,一是虽然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较早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存贷款利率也大部分放开,但是各市场之间彼此割裂,各个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不能互相有效传导、联动。二是占据大部分信贷资源的大型国企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等还没有彻底解决财务软约束问题,利率敏感度低,导致市场利率信号失真、传导扭曲的因素依然存在。三是基准利率尚不完备,市场化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央行通过建立公开市场回购和逆回购操作利率、央票发行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超额准备金利率、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利率、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初步构建了“多元而复杂”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但由于市场割裂和部分价格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我国的金融市场总体上还处在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局面。中央银行政策“利率锚”尚未确定,货币政策工具正经历由数量主导向价格主导方向转型阶段。

  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渐进方式稳妥推进,一路拔关夺隘,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SHIBOR为代表的短期基准利率和以国债收益率曲线为代表的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另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意识和定价水平,营造了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整体上仍处于转型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金融业整体转型的一部分,必将伴随整体经济的改革发展,呈现出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后的改革必须与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相契合,与宏观调控的方向与节奏相衔接,与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协调推进。

  利率市场化改革现在已进入攻坚阶段。价格改革历来是牵涉面最广的改革,需要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运作。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涉及由多种价格构成的国民经济价格体系,涉及许多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联动。要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就必须推动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

  从广义来说,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以后,各个市场及各品种利率均由市场决定,并相互传导;央行在建立了有效引导和调控市场利率的政策操作框架基础上,通过宣布和调节政策利率及利率走廊,并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使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变化,来稳定预期,并向其他品种和期限的利率传导,进而影响全社会投资、消费行为,达到稳定经济和物价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说利率市场化大功告成。

  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任务还很繁重,仍任重道远。存款利率上限正式放开后,还必须持久地、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

  改革未有穷期。未来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或将标志着后利率市场化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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