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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2017年金融担保行业展望

来源: 金融部 联合资信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1/8 9:46:24  浏览:2975
    一、行业概要
金融担保行业展望:稳定

优势:

金融担保行业以具有省国有控股且专业化水平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为主,资本实力强,信用状况良好;

部分金融担保公司具有政策性背景及义务,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扩张加大了对金融担保业务的需求,其中资本实力强、业务种类丰富、外部评级高的金融担保公司得到快速发展;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个方面予以了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有利于金融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注: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加大,使得金融担保公司代偿压力加大;

投资资产占比的上升对金融担保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带来一定的挑战;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要求担保方不能向基金公司追责,对金融担保公司开展保本基金担保业务的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部分金融担保公司的政策性定位,未来受国家及地方政策影响将维持较低的担保费率,这对其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二、行业分析
1、行业概况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从1993年至今,在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迅速发展,担保机构数量及担保余额显著提高,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但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其偿债能力及意愿明显弱化,从而导致担保行业整体风险水平有所提升,担保机构代偿规模持续上升。

目前,担保机构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住房置业担保、贸易履约保证、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建设保证等。资本实力强的担保机构还开展债券担保、理财产品担保、信托计划担保、基金担保以及企业年金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本文金融担保机构是指开展债券、信托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

2、 宏观经济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担保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及社会融资规模、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近年来,在相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侧及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供给侧改革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手段促进经济增长,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增速稳中趋缓。此外,社会融资规模的上升,以及中小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也为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但另一方面,随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供给侧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进,部分抗风险能力弱、产品替代性高的企业经营情况承压,导致担保行业代偿规模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下降、风险水平逐步集聚等问题。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但随着一系列稳增长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内经济增长在连续放缓后保持平稳,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社会融资规模的上升为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市场基础

经国家统计局统计,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74.4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7%。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同比分别增长6.7%、6.7%、6.7%和6.8%(见图1),走势保持平稳。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37万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9.62万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万亿元,增长7.8%。产业结构比从2012年的9.4:45.3:45.3调整为2016年的8.6:39.8:51.6(见图2),且第三产业比重连续两年超过50%且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担保机构作为为企业融资活动提供增信措施的中介机构,其业务发展与社会融资规模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及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金融产品及各类融资工具不断推出市场,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化。2014~2016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分别为16.46亿元、15.41亿元和17.80亿元,整体上呈上升趋势,这为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市场。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但融资难、融资渠道匮乏等问题依旧明显

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其市场基数的不断扩大及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蕴生出巨大的信贷及资金需求,但受限于其信用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常采取利用担保机构对融资提供担保的方式来提高其信用等级,起到降低融资门槛及成本的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截至2016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量37.0万户,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83.3%。得益于不断推出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税收等政策,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步优化,同时作为新兴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内生发展激励充分,其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实现稳步提高。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匮乏等问题依旧明显。根据统计局的问卷调查统计,2016年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中38.8%的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全部满足,同时银行压贷、抽贷、断贷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以上。与此同时,受市场地位低及议价能力弱的不利因素影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销售回款难、创新转型难、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这也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削弱了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意愿,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行业政策

从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上看,为规范及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近年来监管部门下发了多项文件(见表1),其目的在于规范担保机构业务开展,促进担保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2010年3月,银监会联合六部委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担保行业的准入资质、业务模式、监管政策等均做纲领性规定,为我国担保行业发展提供指引性文件。2017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上设立了新的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鼓励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符合融资担保公司“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的定位,有利于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7年,为规范担保机构业务发展、降低担保行业风险水平,国务院先后通过征求意见稿、草案等形式对外征集意见,并最终于2017年8月颁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17年10月正式实施。《条例》要求“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纳入政府推动建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对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担保费率”。

整体看,相较于商业化的融资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成立时就以政策为导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条例》强调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力军的地位。从业务合作机制看,《条例》与国务院推广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相吻合,将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担保费率方面,目前部分地区已采取相应措施,例如黑龙江省要求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条例》将从行政法规的层面对低担保费率模式予以肯定和推广,所涉及的融资担保公司可能会采取加大自有资金投资、提高风险偏好等措施增强储备,以弥补低费率带来盈利下降的影响。

担保责任余额测算

《条例》要求“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但仍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目前,各地已出台一些地方性的规章,以北京为例,2015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试行)》(京金融【2015】91号),文件要求通过担保业务品种风险系数和客户风险系数计算风险调整担保责任余额。其中,担保业务品种风险系数是根据业务产品的种类、外部级别、交易结构等划分至ABC三类,客户风险系数是根据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及反担保措施等划分至正常、关注、次级、损失四类,从而映射各自的系数计算风险调整担保责任余额。例如,经计算正常类、主体评级AAA级的非公募金融产品担保的风险权重为0.27。本文认为,风险权重法的实行,将降低融资担保公司的名义担保责任余额、提高其业务允许的实际放大倍数和实际担保业务集中度,故其应加强精细化风险识别及管理体系建设。

担保责任放大倍数限制

《条例》除继续要求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外,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放宽至15倍。本文认为,这将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在竞争水平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种类及业务规模,提高其业务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

提升技术手段,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条例》要求“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需求服务”。一般来讲,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缺乏足值抵质押品,但其数量多、分散广且单笔融资规模小,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方法分散风险,降低代偿损失。

 监管频繁出台涉及担保公司业务开展的相关文件,有利于高主体评级担保公司业务的拓展,但对保本基金担保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2015年10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法相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指担保公司主体评级不低于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担保的债券可以豁免复审环节,减少了债券发行程序。此举将鼓励低评级的发行主体通过担保公司增信发行。2017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保本基金的担保机构资质和担保方式等问题,要求担保方不能向基金公司追责。该意见将对担保公司开展保本基金担保业务产生较大影响。2017年4月,中证登执行调整公司债质押式回购政策,该政策将可质押债券的评级提高至AAA级,因此一些主体信用等级较低的发行主体对AAA级别担保公司的需求将大幅提升,有利于担保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4、金融担保行业竞争状况及信用状况

目前,活跃在资本市场上的金融担保公司(含信用增进公司)有几十家,其中业务主要集中在资本规模为20亿元以上、具有省国有控股背景且专业化水平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从级别情况看,金融担保行业公司实力较为雄厚,主体级别较高,级别迁徙主要是级别调升,调升原因主要是因为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担保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并且通过增资使资本实力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

行业数据分析方面,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选择了行业主流且存在2014~2016年三年数据的16家金融担保公司,涉及AA~AAA三个级别。

近年来,债券担保规模持续上升,但受债券发行较为低迷的影响,2017年增速有所放缓;市场上有存量债券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业务向股东背景强、专业化水平高、资本规模大且信用状况良好的金融担保公司集中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担保机构债券担保规模持续上升;但受债券发行较为低迷的影响,2017年增速有所放缓。截至2017年8月末,担保机构债券担保余额为4994.45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18.82%(见图2)。


从担保机构看,由于发债担保业务对高评级的需求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对国有控股金融担保公司的偏好,近年来市场上有存量债券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业务向股东背景国有、专业化水平高、资本实力强且信用状况良好的金融担保公司集中。截至2017年8月末,市场上有存量债券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为56家,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前十大担保公司占市场份额的比重为87.02%,近年来均保持较高水平(见图3)。从注册资本看,前十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均在20亿元以上,资本实力强(见表2)。



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债券违约事件频发等因素导致担保机构代偿规模提高,面临的代偿压力加大

我国银行业目前的业务模式以传统存、贷款为主,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银行业传统信贷业务发展承压。一方面,随着企业经营压力的不断增加,企业偿债能力及意愿明显弱化,银行业不良贷款规模及不良贷款率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商业银行将信贷投放转向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等风险抵抗能力较弱的客户群,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面临进一步压力。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见图4),不良贷款持续增长。受此影响,担保机构代偿规模持续提高,这对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及盈利能力都形成了一定挑战。另外,近年来银行普遍收紧了银担合作渠道,降低担保机构授信额度,甚至有的银行暂停与民营担保机构的合作,加大了担保机构生存压力。



债券市场方面,随着2014年“11超日债”违约事件爆发,公募债券刚性兑付模式被打破;随后,我国债券市场上违约事件频发。截至2017年8月,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债券数量共计148只,涉及违约主体83家,累计违约金额597.76亿元,其中多笔债券涉及担保机构。作为为债券偿付提供担保的机构,金融担保机构会对发债主体的偿付行为提供保证,而随着发债主体违约事件的频发,金融担保机构对涉事债券代偿规模也在提高。由于债券单笔发行规模较大,金融担保机构一般会采取分出担保责任的方式分散风险,但受金融担保机构资本金及自身储备等方面的限制,一旦发生代偿,仍会对金融担保机构造成较大的冲击。

总体看,受上述因素影响,担保行业整体风险水平上升,导致担保机构代偿规模持续增加。根据中国银监会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担保行业新增代偿415亿元,年末代偿余额661亿元,担保代偿率2.17%,为统计以来最高水平。从样本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年度担保代偿率平均值为1.68%,较上年末上升0.27个百分点(见图5)。


P2P、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的担保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担保品种逐步丰富,但风险也随之上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创新不断加快,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但由于平台自身仅为信息中介无法提供兜底,故通常需要引入外部机构提供增信,这与担保公司为扩大业务的需求不谋而合。此外,居民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也扩大了此类业务的增信市场,部分担保公司纷纷涉足其中,为其提供担保。但金融监管的趋紧将对上述金融产品偿付风险带来影响,对担保机构的经营产生一定压力。

非融资担保近年来逐步得到重视,未来也将成为担保机构拓展低风险业务的新选择

传统的非融资担保主要包括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由于非融资担保较为零散,担保费率较低,故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但近年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担保机构为了规避或分散融资性担保风险,不断扩大非融资性担保。此外,由于《条例》允许担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这将鼓励担保公司加大对低风险性质的非融资担保业务的投入,从而丰富业务品种,降低集中风险。

国家大力推进再担保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分担风险、促进担保机构规范经营;新型政策性再担保模式“安徽模式”得到推广,有助于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

由于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较高,且收取的担保费率相对较低,高风险和低收益的现状长期阻碍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政府设立担保基金用于弥补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损失(主要针对的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再担保机构,建立政策性的、非盈利性的再担保体系,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同时,再担保机构可以通过设定提供再担保服务的门槛及费率等条件,引导担保机构规范经营,提高整个担保行业的风险管控能力。近年来,东北、北京、广东、山东等地政府牵头,相继成立了省级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除经营再担保业务外,还承担着所在地区的担保行业体系的建设工作。因此,再担保机构的成立对健全担保行业体系,规范担保行业市场,建立担保行业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再担保业务模式上,2016年8月,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学习借鉴安徽担保经验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的通知》,推广“安徽模式”。“安徽模式”主要包括:坚持政策性定位,建立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政策性担保和再体系;建立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比例,均衡合理的风险分担与代偿补偿机制,构建由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组成的“4321”新型银政担合作模式。“4321”新型银政担合作的核心是风险分散,银行通过风险共管,降低了小微企业风险事件的实际发生率,同时获得了更多客户资源;担保机构提高了担保效率,控制了担保风险,形成了持续可行的担保模式;三农和小微企业获得了有效的担保信贷支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缓解;政府获得了综合效益,形成了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总体看,“安徽模式”受到了银行、政府、担保、企业等方面的广泛认同,有助于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

净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且增速有所提高,资产规模也随之增长;不同信用等级间指标分化较为明显

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低迷,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近年来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的金融担保行业整体风险水平上升。故为应对风险、加强资本储备以及开展业务的需要,金融担保公司增资扩股的意愿有所上升,且金融担保公司多为省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省政府支持力度大,增资扩股实施可能性高。此外,部分金融担保公司还承担着政策性义务,例如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负责重庆市“十三五”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政府注入资本金的动力强。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净资产平均值为66.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73%(见图6),增速明显上升,资产规模也随之增长。从级别分布看,AA、AA+、AAA级别的平均资产总额分别为26.91亿元、75.32亿元和112.20亿元,平均净资产分别为21.49亿元、50.43亿元和79.35亿元(见图7),不同级别间分化较为明显。



投资资产占比有所上升,净资本持续增加,净资本比率逐年下降,需关注其风险管理水平

资产质量方面,由于担保代偿率提高、盈利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自有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金融担保公司提高了委托贷款、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风险较高资产的配置力度以增强储备,受此影响,其投资资产(含委托贷款)比重呈上升趋势;规模较小、评级较低的金融担保公司资金运作能力相对较弱,对外投资方式仍以低风险的保本理财、银行存款等方式为主,投资资产占比较低。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平均投资资产占比为51.12%,其中AA、AA+、AAA级别的平均投资资产占比分别为4.78%、30.57%和67.68%,随级别的提升而升高。

净资本方面,如前文所述,近年来金融担保公司纷纷加大资本金投入,净资本规模随之增加;但投资资产占比的提升使其净资本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净资本平均值为35.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35%(见图8),增速明显上升。从级别分布看,AA、AA+、AAA级别的平均净资本分别为20.50亿元、30.42亿元和39.37亿元(见图9),随级别的提升而升高。净资本比例方面,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净资本比率平均值为64.26%,较上年末下降6.44个百分点。从级别分布看,AA、AA+、AAA级别的平均净资本比率分别为95.39%、66.52%和59.54%,随级别的提升而下降。

自有资金管理方面,金融担保公司委托贷款客户主要为自身较为熟悉、且业务上有往来的当地企业,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非标投资的交易对手主要为国内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等,加之国有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普遍较强,管理体系相对规范,风险基本可控,但投资资产占比的上升仍对其投资管理能力带来一定的挑战。此外,河北融投事件的发生也暴露出部分国有担保机构存在业务拓展过于激进、风控制度执行不严等诸多问题,应对其风险管理水平给予关注。



担保责任余额逐年上升;净资产担保倍数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新政实施后,未来实际担保责任余额及净资产担保倍数有望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社会融资规模不断增长,对担保业务的需求仍处于较为旺盛的状态,金融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受资本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影响,金融担保机构净资产担保倍数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责任余额为552.39亿元,样本平均净资本担保倍数为7.92倍(见图10)。2017年,《条例》正式出台,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倍数上限放宽至15倍。风险权重法的实施使金融担保公司按照实际业务风险计算担保责任余额,将有效降低融资担保公司的名义担保责任余额、提高其业务允许的实际放大倍数和实际担保业务集中度。此外,由于部分金融担保公司的政策性属性,有可能划分为“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这将有助于提高其担保倍数,促进业务发展。


营业收入增长较为乏力,净利润较为稳定,收益水平有所下降

金融担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由担保业务收入、贷款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组成。近年来,由于利率市场化等因素,金融担保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受到一定影响。另外,近年来金融担保公司为支持地方中小企业而适当降低担保费率,也对营业收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面临一定的盈利压力。但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实施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和免征增值税政策,这将对金融担保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起到一定缓解。此外,受益于金融担保公司自身实力及良好的业务运作能力,其净利润仍较为稳定。从样本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末,样本金融担保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38亿元,净利润平均值为3.28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5%(见图11)。


5、结论

总体看,近年来,在社会融资规模持续上升、中小企业业务规模迅速扩张、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担保行业市场需求仍较为旺盛。金融担保行业门槛较高,目前市场主流的机构以具有省政府背景且专业化水平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为主,其资本实力强、信用状况良好、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且在业务上逐渐向其集中。此外,《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个方面予以了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有利于金融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速放缓导致传统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及意愿明显弱化,加剧了金融担保公司的代偿压力;部分金融担保公司由于其政策性定位,受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影响将维持较低的担保费率,对盈利带来了一定影响。综上所述,金融担保行业的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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