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郑金文〔2020〕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市郑东新区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股东。变更前,股东为河南省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宏昌、赵俊峰、毛亚光、毛志修、赵军立。
变更后,股东为河南君鑫模具有限公司、李花花、李璐辰、毛志修、赵军立。其中,原股东河南省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宏昌、赵俊峰、毛亚光退出,新股东河南君鑫模具有限公司、李花花、李璐辰进入。
(二)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前,河南省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5000万元)、胡宏昌持股10%(1000万元)、赵俊峰持股10%(1000万元)、毛亚光持股10%(1000万元)、毛志修持股10%(1000万元)、赵军立持股10%(1000万元)。
变更后,河南君鑫模具有限公司持股50%(5000万元)、李花花持股20%(2000万元)、李璐辰持股10%(1000万元)、毛志修持股10%(1000万元)、赵军立持股10%(1000万元)。其中,原股东河南省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5000万元)转让给河南君鑫模具有限公司;原股东胡宏昌持股10%(1000万元)、赵俊峰持股10%(1000万元)转让给李花花;原股东毛亚光持股10%(1000万元)转让给李璐辰。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变更前,胡宏昌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建敏、高越丽任董事;李艳霞、房晓鹏、刘盈任监事;胡宏昌任总经理;张建敏任风控经理;高文静任财务主管。
变更后,魏秀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家春、周英博任董事;李璐辰任监事;翟建平任总经理;秦坤任风控经理;杨晓娜任财务主管。其中,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胡宏昌变更为魏秀梅。董事由张建敏、高越丽变更为冯家春、周英博;监事由李艳霞、房晓鹏、刘盈变更为李璐辰;总经理由胡宏昌变更为翟建平;风控经理由张建敏变更为秦坤;财务主管由高文静变更为杨晓娜。
(四)调整章程相关内容。
二、请郑州市郑东新区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该公司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变更备案资料。
四、请你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当地“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服务。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