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金融办  作者:融资担保处  发布日期:2016/6/29 15:28:38  浏览:1517

豫政金〔2016〕1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金融办,省直管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3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80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常态化数据报送机制及做好首次报送工作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54号),现就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省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批准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方式

(一)融资担保类(三项)

1.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监管信息报送系统:按月报送。每月5日前,担保机构将上月相关指标数据通过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登录该系统报属地监管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每月7日前,将上月相关指标数据汇总审核后,通过该系统报省政府金融办。

2.省政府月度分析报告:按月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于次月10日前将本辖区担保机构的运营分析情况电子稿发至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邮箱:jrbrzc@163.com),同时纸质材料传真至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主要内容包括: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分析本辖区机构运行情况,同比、环比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分析研判对担保机构的影响。

3、中国银监会报表:《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有关情况(季报)》为季报,于季度后10日前报送。《XX融资性担保行业XX年度统计报表》为年度报表,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将电子稿传到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邮箱,同时纸质材料传真至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

(二)小额贷款类(三项)

1.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信息报送系统:按月报送。每月5日前,小额贷款公司将上月相关指标数据通过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登录该系统报属地监管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每月7日前,将上月相关指标数据汇总审核后,通过该系统报省政府金融办。

2.省政府月度分析报告:按月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于次月10日前将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分析情况电子稿发至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邮箱(邮箱:jrbrzc@163.com),同时纸质材料传真至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主要内容包括: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分析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同比、环比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分析研判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影响。

3. 中国银监会报表:《XX市(县)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数据表》为季报,于季度后10日前报送。《XX市(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为半年报、年报,于7月10日前及次年1月10日前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业务信息报送工作。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是一项了解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全面掌握两类机构的经营情况,是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和完善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金融办及两类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业务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报送工作。

(二)建立专人专办制度。各市、县金融办要加强对业务报送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把做好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加强金融办和两类机构内部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金融办及两类机构要建立业务信息报送工作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制度。明确1名领导或高管牵头负责,明确1个科室或业务部具体承办,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报送员,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公司)业务信息的收集、填报和审核报送工作,确保所报送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专人专办人员名单(见附件)请于5月10日前传真到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rbrzc@163.com。

(三)加强报送工作考核。各地要按照“注重质量,数据真实,按时报送”的原则,加强对各级报送工作考核。省政府金融办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金融网对各地每月的业务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报送情况作为评价当地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无故迟报或不报送指标数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市县,暂缓受理该地两类机构的设立、变更、年审等事宜。对因不按时报送数据信息,影响本地区汇总上报的两类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应下达监管整改通知、约谈该公司高管。在监管整改期内,暂缓受理其变更事宜、暂缓其资金奖补、征信接入等扶持政策的推荐资格,待属地监管部门监督其监管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扶持政策。对拒不接受监管整改的两类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直至收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请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两类机构。

联系人:孙永胜 吴奇锋

传真电话:0371-69690830

电子邮箱:jrbrzc@163.com

附件: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人员登记表

                           2016年5月6日


附件

两类机构业务信息报送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XX金融办

分管领导

XX金融办

信息报送人员

XX担保公司

XX小额贷款公司

注:此表填写信息报送人员以及一名分管领导

首页关于协会资料下载在线留言在线注册

?2009-2015 河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9371号

主办单位: 河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协会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1206室
联系方式: 0371-65651736 65651737 E-mail:hnsrzdbyxh@163.com

备案信息 : 豫ICP备13019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