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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四川取得实效

来源:省政府金融网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3/28 9:14:26  浏览:481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四川省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要求和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多层次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形成灵活的农村“两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形式多样的抵押物处置,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四川农村的广阔天地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2016年底,四川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23.88亿元。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2126笔,金额21.13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62%,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累计94笔,金额2.45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76%。
成就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抱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成都市崇州市白头镇的青年农民宋丹参加了崇州市组织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经过学习,宋丹对现代农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放弃了在大城市的工作,转而投身到农业生产当中。
      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受聘于和旺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宋丹经过艰苦努力,将入社的土地面积由刚开始的171亩提高到1706.4亩,与当地耘丰农机合作社签订购买劳务服务的协议,有效缓解了人手不足的压力。宋丹所在的和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注册了“桤之水”、“芊陌野”等农产品商标,树立起崇州本土优势品牌。
      经过经营摸索,合作社走上正轨。宋丹和合作社的成员开始采用稻田立体种养殖循环模式,将甲鱼、鲫鱼、小龙虾等投放在稻田中,探索“观赏农业”和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新路。这一模式虽能够带来丰厚收益,但较大额度的初期资金投入成为了宋丹面前的“拦路虎”。人行崇州市支行了解到该信息后,会同崇州市农发局、农商银行先后多次前往合作社进行调查,反复沟通后,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优化方向达成共识。
2016年夏,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以白头和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为借款主体,以合作社1249.01亩承包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年,利率5.66%。信贷资金的投放有效缓解了宋丹面临的压力,帮助合作社增加稻田种养循环面积350亩,完成了配套设施的安装完善,成就了这名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抱负。
      人民银行崇州市支行以白头和旺土地股份合作社贷款成功发放为样本,总结梳理各环节经验,尤其是针对其中关键性的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授权环节,形成了相关模板,要求辖内各涉农银行积极推进。随后,崇州农商银行、上银村镇银行陆续发放67笔1075.5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缓解养猪大户资金压力
      泸州市泸县嘉明镇狮子村村民聂晓林长期在嘉明场镇经营餐饮,生意红火。为扩大经营范围,聂晓林从亲戚处借得80余万元,与朋友共同投资兴建了3个养猪场,合计养猪6000余头,每年可收获利润20万元。但在养殖过程中,聂晓林愈发感觉资金周转捉襟见肘,本想通过银行贷款临时周转一下,但自己的房子虽说在场镇,却又是农村集体土地,原来用这套房子贷款就被拒过,想到这,贷款的念头在聂晓林的脑中一闪而过。
      然而,让他头疼的事却接踵而至,当初借款的约定时间一到,亲戚们没有理解他的难处,而是直接上门催债,把聂晓林急得团团转。聂晓林只好来到嘉明信用社,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准备申请信用贷款。在详细听完聂晓林的情况介绍后,嘉明信用社主动向其介绍了泸县联社的农房抵押贷款产品,并很快进行了评级授信,综合周边四层共计278平米的临街商业性用房,评估价值106万元,按照内部制度关于农房抵押贷款抵押率不超过50%的规定,对其授信50万元,期限两年,循环使用,每次支用时间不超过一年,每次使用利率按照6.8%。执行。为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嘉明信用社对其设定了共同债务人签订保证合同、开通手机银行监控经营收入情况,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风控措施。
相关风控条件落实后,嘉明信用社与聂晓林一道在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聂晓林根据自身资金使用情况,现已支取贷款资金40万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猪场经营也进入正轨。最近,泸县联社决定调低农房抵押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了农房抵押借款人融资成本。
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创新
      四川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配合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四川在试点初期部分未完成确权颁证县(市、区)采取“急用先行、按需颁证”的方式启动了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加快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截至2016年末,四川19个市(州)注册成立了亿元以上的农业担保机构,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土地股份合作社已超过3000家,2016年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增长16.1%。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支持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川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主要投向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额20.2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85.93%。从贷款用途看,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生产经营性贷款金额19.10亿元,占全部贷款额的80.10%。在金融等政策措施的支持下,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较好地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6年底,全省家庭农场达3.4万个,农民合作社达7.4万个,认证的龙头企业887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占比达50%以上。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还有效降低了“三农”融资成本。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既解决了部分借款人抵押物的问题,也让部分贷款由高息信用贷款转为低息抵押贷款,有效降低了借款人融资成本。2016年12月,四川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0%,比同期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1.8个百分点。依此计算,四川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已累计为借款人节约融资成本超过4000万元。(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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